莆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于年05月17日09时52分温馨提示: 根据我市海域水样检测结果显示,赤潮已消亡,请各养殖户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:1.清理养殖设施:采用日光曝晒或用高浓度氯制剂浸泡等方式进行消毒,预防病害发生。2.改善水质条件:有条件的网箱养殖可以采取增氧机增氧;陆基养殖可通过人工增氧、换水等措施维持水质稳定。必要时泼洒石灰水或其它水质改良剂、底质改良剂等措施维持水质稳定。3.检查养殖生物存量:及时去除死亡个体,对存活的养殖生物进行分选、归并,重新分箱(笼)养殖,操作时要避免损伤养殖生物,死亡个体要无害化处理,避免造成二次污染。4.调整养殖密度:受赤潮污染海域需经过一定时间才能修复到位,要充分考虑养殖区水质状况,根据养殖生物的存活量,适度降低养殖容量与养殖密度,通过扩大浮架、养殖笼之间距离与控制投苗量等措施,使水流畅通,减少养殖病害发生。5.目前处于海带收成期,根据天气情况尽快晾晒,避免长时间阴雨天气造成损失。 (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发布中心)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yy/pgyy/7262.html |